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豫交建管[2010]40号
关于开展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工程
造价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厅直有关单位,各有关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造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厅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及《河南省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情况,拟对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阶段性工程决算编制情况、设计变更、单价变更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所有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二、主要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情况:包括项目总体概况、施工招标、合同签订、施工许可办理、批复概算执行情况等。
2.阶段性工程决算编制情况:阶段性工程决算编制情况,纳入造价检查内容。
3.计量支付、工程借款及材料价格情况:计量支付是否及时,工程借款是否符合合同及有关规定,借款额占合同价的比例。各季度材料价格动态情况。
4.设计变更情况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自行审批的设计变更台帐资料;
(2)报上级审批的设计变更台帐资料;
(3)新增细目单价及暂定单价情况;
(4)合同单价变更情况。
5.奖罚及索赔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奖励及罚款是否符合合同等有关文件规定,索赔事项是否合理等。
6.土地征迁费用及相应概算执行情况:土地征迁有关费用,地方道路使用赔偿费用,地方协调费用等。
7.造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造价从业人员持证情况。
8.设计存在主要问题:设计是否存在重大、较大缺陷,是否存在设计深度不满足工程要求的情况。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分两阶段进行,采取项目建设单位自查与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0年4月27日至5月27日)
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对照工程决算编制办法及厅有关造价管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同时填报阶段性工程决算和造价检查表格。工程决算编制日期截止本文件发文之日,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及01-09表以书面形式,10-19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造价检查表格格式见附件。上述内容应于5月27日前由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送厅定额站。各项目建设单位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进行整改。
(二)检查组检查阶段(2010年5月28日至6月12日)
检查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厅定额站负责实施。检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范跃武
成 员:刘闯 尹如军 田景波 胡仁东
检查组检查主要对项目建设单位填报的表格进行查看,并采用抽查方式核查计量支付资料、变更、新增细目单价有关造价资料,视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同时检查组将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专项检查评分表》(详见附件)对各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情况进行打分,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排序并全省通报。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各项目建设单位及主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进行自查,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
2、联系人:厅建设管理处 常琳 电话 67166659
厅定额站 张军 电话:67165853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在建高速公路造价检查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