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建管〔2010〕49号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扩权县(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近几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和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监管工作;项目各参建单位以“创优”为目标,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工程创优各项制度措施,狠抓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使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经过近几年的共同努力,濮鹤路、济焦路两条高速公路获得了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在建项目工程质量控制受到了部质监总站的肯定。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一些指标,如压实度、强度、厚度、平整度等指标得到了较好地控制。但在工程质量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附属工程建设质量偏低,通车不久即出现问题,如服务区停车场路面出现早期破损、房建工程渗水漏水等问题,这些现象已经引起省厅的高度重视。现将检查附属工程发现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方面排查疏理如下,请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和各项目公司针对问题制定措施,加强现场管理,不断提高附属工程建设质量。
一、附属工程存在问题的部位和环节
(一)房建工程
1、服务区、停车区场地的路基、砼路面施工质量不高,房建施工单位缺少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机械设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公路施工规范和检测规范不了解,过程控制不够严格,导致路基压实度不能满足要求,部分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水泥砼厚度和强度不达标。
2、房建工程所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差,如钢化石材及花岗岩质量较差、地板砖和墙面漆质量差、屋顶及卫生间防水处理不好等,导致屋顶漏水、墙皮和地板砖开裂甚至脱落、装修板材出现色差等质量问题。
3、板材、电缆线、开关、灯具、洁具、管材、门窗、五金件等原材料质量不好,投入使用不久就出现问题,如楼梯扶手不稳、木门质量差、出水口感应器不灵敏、照明开关接触不良等,影响正常使用。
4、场区排水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设备质量较差,投入使用不久就出现无法正常运转问题。
5、部分结构土建施工尺寸不准确,造成后期安装外观质量差。
(二)绿化工程
1、中央分隔带绿化、路侧绿化的乔木和灌木的胸径、冠径、树高等不满足要求,乔木棵小、灌木参差不齐,成活率偏低;栽种间距大小不等、竖直度不高、纵横向不成行,影响景观。
2、互通区的微地形处理不够专业,影响行车视线;区内绿化的选材、树种搭配、数量、密度、栽种成活率等存在问题,需要进行专业化的设计和施工。
3、边坡绿化的覆盖率不够,影响防水和景观。
(三)机电工程
1、机电电缆、配件质量不好;通讯线安装不规范,线路混乱,后期运营维护困难;部分设备质量不够稳定,投入使用后经常出现故障。
2、通讯管道埋置位置不准确、检查井施工质量不高;桥梁分隔带中间通讯管道支架安装不规范、防锈处理质量不高。
3、照明灯杆间距设置不准确,灯杆特别是高杆灯杆竖直度不好,影响外观质量;灯具质量不好,照度不够且经常损坏;灯杆的螺栓、螺帽等坚固件防锈处理较差。
(四)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护栏板和立柱厚度不达标,护栏板的顺直度、立柱竖直度不达标,板面和柱面涂层厚度不够,出现脱皮和褪色现象;波形梁板防锈处理及镀锌质量差。
2、立柱间距不准确、打入深度不达标,安装螺栓、柱帽缺失、质量不高,紧固程度不达标。
3、标志牌钢板厚度不够、螺栓直径不达标,净空不足、地脚螺栓防锈处理不好,易锈蚀;反光膜质量不达标。
4、标线玻璃珠数量不足、反光均匀程度不好,与路面粘接的牢固程度不高,易出现网状开裂、断裂、起泡问题。
5、标线厚度、宽度、间距不够均匀,线形不流畅,接头出现错台现象,尤其是在互通区、收费站附近等更为明显。
6、隔离栅立柱基础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采用砂浆代替砼;标志牌的基础外形尺寸不够、砼强度不达标;隔离栅立柱内钢筋和边沟盖板内钢筋数量不够、直径不达标。
(五)其它附属工程
1、支座质量不合格;支座安装不达标,脱空现象较为普遍;支座垫石外形尺寸、厚度甚至强度不达标;伸缩缝砼质量不高,通车时间不长即发生损坏。
2、路缘石的安装线形不流畅,泄水槽进出口外观质量不高,小型构件安装质量控制不好。
3、浆砌工程土基密实度差,容易发生水毁破坏;桥头锥坡、踏步砌筑质量和外观质量不高。
4、天桥防护网易锈蚀;排水设施施工质量不高,出现漏水现象;涂装漆质量不高,出现脱皮、开裂现象。
二、有关要求
1、附属工程质量问题关系到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的总体形象,要引起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公司的高度重视,特别是项目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更要严格工程管理,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逐步提高附属工程质量。
2、项目公司要积极引进房屋建筑、绿化、机电工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交底,要对原材料实行“封样”制,重点把好原材料进场关;要求监理人员严格现场监理,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把好工程检测和验收关。
3、项目公司要加强附属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管理,在招标时要考虑提高有关技术指标和原材料标准,适当延长质量保证期;要严肃查处转分包工程行为,对违规单位不仅要给予经济处罚,还要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降低信誉等级等处罚,通过行政、经济手段来规范附属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4、项目公司要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合理安排附属工程施工周期,确保附属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通车;同时要狠抓附属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5、项目主管单位要对附属工程进行检查,帮助、督促项目公司抓好附属工程建设质量;厅质监站要组织开展附属工程专项检查,加大抽查频率,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公司及时进行整改。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